一粒红雨: 40-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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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可那又怎么样呢。

    屈听洄就是明目张胆地刁难他。

    太子爷朝一个小律师发难还需要理由吗?

    他回来后,特意找人调查了苏家目前的情况,得知当年苏小静死后,并没有立刻下葬。

    那边的习俗是未婚的早逝姑娘,不能葬在娘家这边。

    于是,苏家给她配了个“老公”,据说男的是死于精神病自杀,所谓“阴婚”,这才下葬在男方那边的坟里,得以安息。

    回到德伦后,他一直保持着每周与关季春通话两到三次的习惯。

    自从柯朝去世,她变得患得患失,几乎把听洄当成了自己的命根子,可听洄还是走了。

    听洄一走,她在普因就真的没了知心人,屈听洄就只能多多通过电子产品陪她聊天。

    有一件事,别人不知道。

    被徐大道绑架受伤后,在玛丽医院的病房里,林净崖一个人来探望过他。

    屈听洄蓦地起身,受宠若惊。

    “林、林叔叔……”

    林净崖问候了他,并亲手为他剥了一个橘子。

    “听洄,你是个好孩子,和渐渐有缘分,经历这么一遭,也算是一起出生入死,患难与共了,没有你,或许渐渐今天就在ICU里了,我无以为报,以后你如果遇到困难,可以随时来找我。”

    没有明说,屈听洄却知道,林叔叔这是谢谢他为贝岑轩挡枪。

    屈听洄望着林净崖,他很高兴林叔叔能喜欢他。

    那时候他还想着,林叔叔哪里有屈承南嘴里讲的那么高贵冷艳凶神恶煞。

    当林叔叔的孩子一定很幸福。

    其实在回到德伦后,屈听洄与贝岑轩的距离拉近到咫尺,他一直在悄悄观察贝岑轩。

    这是为数不多让屈听洄心情的愉悦的时候。

    贝岑轩的眉眼俊美,五官英挺中带着艳丽的漂亮,他的好看是公认的事实,主校里不仅Alpha会喜欢他,也有不少Omega暗恋他。

    曾经学校的榜单社团在官网上出了一个主校最漂亮Omega排行榜,为期一周进行投票,理学院集全学院之力把贝岑轩投到了第二,第一是Omega副校长。

    他的皮肤很白很灵润,头发漆黑如墨点,嘴唇红如新摘的樱桃,眼睛犹如玛格丽特港口夜晚时的粼粼波光,整个人像是新从翠绿枝头上摘下来的鲜红荔枝。

    他头骨很圆润,个子很是高挑挺拔,这就意味着穿什么都好看,穿西服时盘靓条顺,穿白T时脖颈修长随性恣意,穿民国中山装时又是妥妥的漂亮小纨绔。

    他穿着射箭的专用护胸,把他的身体束住,绑箭壶的腰带会将他的腰勒得细瘦。

    他站在空旷的弓箭场地上,身形高挑挺立如同一棵小白杨,他举起反曲弓瞄准靶心,小臂的线条流畅劲挺,颈部的线条也利落绷紧,清晰的下颌线优美到极点。

    他的眼睛比箭矢先行穿透靶心,锐利得可以杀人于无形,箭脱出反曲弓的那一瞬间,目空一切的高傲跃然于面上。

    当他射箭一击即中,低下头调整,便会忍俊不禁地勾一勾嘴角,私下吹个小口哨,雀跃的模样像个小鹦鹉。弹他最喜欢的水之嬉戏时,指尖漂亮骨感,在琴键上悠然飞舞,仿佛是艺术家在作画一般,是一只优雅高贵的小蓝孔雀。蹲下伺候花的时候,缩成小小一团,嘴里念念有词,小花小花,快快长大,像是个古灵精怪的小花仙子。哭的时候,像是古代书中忧郁的小娘子,眼睛湿润润的,胡言乱语说一些让人发笑的可怜又可爱的话。指着白锐鼻子骂他王八蛋的时候,像个霸道又呲牙的小猫。抱着手臂冷冰冰扫视某个贱人的时候,别人都怕,脸色都僵硬,屈听洄却望着他,觉得可爱极了。

    贝岑轩就是尊贵和倨傲的具象化,他会理所应当地指使所有人,所有人也会习以为常地被他使唤,毕竟他们都知道,那是贝家的小少爷。

    似乎从来没有一个人,值得在屈听洄心里留下这活灵活现的千般模样,每一般形态姿容,都如此明显而细腻地牵动着屈听洄的每一寸心房。

    他也观察到,贝岑轩讨厌吃胡萝卜和香菜,对甜食和西餐不感兴趣,但喜欢吃手作菠萝包、柠檬挞和海鲜。

    屈听洄便请来酒店七星厨来教他做甜品、烹饪海鲜,他当然也学了其他菜式与甜品做法,他怕同一种菜吃多了会腻。

    他观察过,贝岑轩对香烟没什么特殊兴趣,毕竟年纪小,不常抽,也没有在公共场合吞云吐雾的习惯,只是口感清爽的薄荷烟和浓郁的奶油味会用得比较多。

    有一次,是一个社交性的局,他和贝岑轩都受邀在列。

    公馆的三楼,那是个没人的阳台,外面是黑夜,里面是灯光。

    贝岑轩出来透气,倚在栏杆上,嘴边叼着支细烟,正垂着眼眸漫不经心地处理手机上的消息。

    屈听洄当时在楼下,默默的,仰头望着他。

    明明是抽烟,却随性得仿佛叼了一根棒棒糖。

    拿着手机的手,很性感。

    叼着烟的嘴唇,很软。

    贝岑轩有高级赛车执照。

    很多个深夜,屈听洄在电脑前一遍一遍又一遍的观看贝岑轩曾经的赛车记录。

    他穿赛车服时,衬得腿好长,戴头盔坐在车里的样子总是让人浮想联翩。

    为此,屈听洄去赛车场一连跑了好几天,赛车小白不求精进多少,只想着熟悉一下赛车的配置和操作,他一片痴心,妄想着某天业余性的场合里,自己能有幸和贝岑轩在同一条赛道上跑一下,不露怯,不丢人就好。

    这是一项挑战人类各项机能的极限运动,普通人根本玩不了。

    他开得确实不错,不过并不是天赋异禀,更没有什么技术可言,只是敢开不要命罢了。

    同时他还观察学习了赛车检修技术。

    所以那天在国际赛车场,现场众多赛车爱好者与专业选手,他听到别人说贝家的小公子要上场。

    于是,他也不要命地上场了。

    橙车在他们身后穷追不舍。

    烦透了。

    贝岑轩只能是第一。

    于是他替贝岑轩别开了橙车,让贝岑轩安心冲刺。

    后来,绿车没油了。

    一辆辆赛车嗖地从绿车身旁窜过,独留绿车苦苦挣扎。

    贝岑轩不能垫底。

    贝岑轩气势冲冲打开他的蓝车,看到他的脸,表情惊讶、诧异。

    屈听洄:?

    贝岑轩愣了好几秒,最后砰地一声关上车门,走远了。

    他长腿一迈从车上下来,望着贝岑轩离去的背影,手和腿都还细微地抖着。

    这么讨厌我吗?

    屈听洄喜欢贝岑轩,但贝岑轩好像只把他当做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朋友。

    尽管如此,屈听洄依旧对这段关系感到满足与幸福,每天晚上他写着作业,回忆起来白天的时候,唇角总是会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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