厌世假少爷重生后: 24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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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薄叔叔一直不变,所以池漪还想要小时候的晚安吻。

    薄引鹤似乎抬了抬头。

    池漪又闭上眼睛,浸入更深的黑暗。

    池漪漫无目的地想:

    「想要晚安吻。」

    还是想要晚安吻。

    或者也不必须是晚安吻,而是某种更安稳的东西,

    池漪退行到孤单的小孩时期。

    大人没拒绝他,他就先拒绝了自己,笃定自己得不到晚安吻,所以干脆问都不问。

    但池漪一直在想。

    池漪越想越不困。

    他趁薄引鹤抬起头时装睡,趁薄引鹤低下头又睁开眼睛,黑亮的眼睛湿漉漉,像沙漠里的耳廓狐。

    「晚安吻。」

    「想要晚安吻。」

    「晚安吻……」

    薄引鹤听见了。

    池漪的声音一直响在薄引鹤耳边,柔软撒着娇,像条扫来扫去的狐狸尾巴。

    但这狐狸胆子很小,只用尾巴尖尖扫一下,接着就跑掉了。

    最后,薄引鹤叹了一口气,放下平板。

    “怎么还不睡?”

    池漪眨眨眼睛,只能看见薄引鹤的轮廓。

    “睡不着。”

    黑暗中,二人静默了一会儿。

    “是不是有话想说?怎么一直看着我。”

    池漪往被子里缩。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薄引鹤站起身,走到池漪床边坐下。

    床铺微微下陷。

    他隔着被子,有节律地轻拍池漪的肩。

    “想要什么就说出来。”

    沉香气如旧。

    薄引鹤的声音也是符合夜色的低沉,就好像不管池漪说什么,他都会答应。

    其实薄引鹤只是在安全问题上控制欲强。

    他本质是个惯孩子的人,从生活的各方各面都能看出来。

    当然,惯孩子的范围仅限池漪一人。

    “……我想参加调酒师比赛。”

    “可以。”

    薄引鹤不问是哪个比赛,因为哪个都可以。

    “我想凭实力参赛,不想当关系户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“但比赛要公平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行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加入程氏的那个调酒师团队。”

    “没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拜程爷爷为师。我自己去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你会来我工作的地方看我吗?”

    “如果你希望的话。”

    问题绕了一圈又一圈。

    池漪临时提出了一堆问题,但百转千回,千回百转。这其实都不是他想要的东西。

    他像闹觉的小孩,眼睛困得睁不开了,就是不肯睡觉,也不肯说自己要什么。

    池漪声音越来越小。

    薄引鹤以为池漪要睡着了,轻拍着的手收回,静默着,慢慢起身离开。

    可刚转过身,有一股微弱的力量勾住薄引鹤的衣角。

    拽不住薄引鹤,但拽住了薄引鹤。

    昏暗的夜灯光中,谁都看不清对方的脸。

    池漪看不清,还是移开了视线,声若蚊蚋。

    “我想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想要……晚安吻。”

    第28章 一见钟情

    晚安吻三个字微不可闻。

    布料摩挲。

    模糊的影子重又坐回床边,倾身向另一道影子。

    温热的指节温柔地拨开池漪额发。

    黑夜中,呼吸声都格外清晰。

    池漪闭上眼睛,眼睫颤动。

    沉香气息越来越近,他的眉心慢慢开始发痒。

    时间在等待中变得格外长。

    池漪甚至疑心这吻早就结束了,或许他错过了亲吻。

    终于,额上轻微一沉。

    童年道晚安的亲吻轻轻落在额间,温暖干燥,一触即分。

    低沉的声音带着笑意。

    “乖孩子。”

    热度蔓延上池漪的脸颊。

    窗外的簌簌雨声静若细沙滚落,故乡与异乡融于沉香,在黑暗中静静托起睡梦。

    这是梅雨季节的最后一场雨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阴阴洒洒一周后,城市出梅入伏,天气晴热,连日来的潮湿雨气仿若幻觉。

    在某个温度升高的晴朗傍晚里,城市角落,一家名为「Dionysus」酒吧迎来了开业。

    一位亚麻色头发的俊美年轻人,正举着沉重的摄像机,穿梭在A市的小巷子里。

    他时不时驻足,对着老房子外陈旧的街景一顿拍。

    这年轻人名叫程启琮。

    他是个富二代摄影师,这趟回国是为了探望外公外婆。

    程启琮颇有点动如脱兔的艺术追求,上一秒还在观察头顶凌乱的电线,下一秒就转身狂拍垃圾桶,丝毫不在乎路人的目光。

    他就这么一路走一路拍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,溜达到了一片旧厂房改造的艺术街区。

    天色将晚,苍红的夕阳和暗紫的霞光融合。

    老厂房的红砖墙凌乱布着涂鸦,破朽的露天铁架楼梯钉在外墙,早已废弃多年。

    空调外机嗡嗡作响,冷风暖风混在一起。

    夕阳一会冷一会儿热。

    就是在这么条旧巷里,程启琮抬起头,一眼就看到了楼梯上的那个人。

    那人站在铁架楼梯转角平台上,手肘支着栏杆,姿态放松随意。右手拎着瓶啤酒,时不时喝一口。

    晚风吹乱他的头发。

    他没看见程启琮,只盯着天上的晚霞看。

    晚霞确实好看。

    余晖的暗光将他的衣服浆染了色,长袖T恤,或许原本是白色。

    风吹衣服鼓振,勾勒出清瘦的身形。瘦下去的地方愈暗,迎光的侧脸与手臂亮一些。

    他浑然融入杂乱无章的背景,颓靡又漂亮,让人移不开眼。

    程启琮本能地举起相机,镜头上抬,又稳又快地记录下这一幕。

    “咔嚓。”

    在取景器的暗调小小画框里,那人微微偏头,显然是发觉了摄影师的存在。

    程启琮一下子有种偷窥的窘迫,立刻放下相机。

    “对不……”

    隔着一条小巷,那人趿着拖鞋慢慢走下楼梯,转身绕向旧厂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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